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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携手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作者:日期:2018/1/20 16:57:45标签:事务所动态


   2018年1月19日,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与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合作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挂牌仪式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开发研讨会在湖南省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举行。

   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王新生院长、周云鹏副院长、刘文莉、申纯、谢尊武等多位法学教授及在校研究生,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周泽华主任、刘景明副主任、阳学鹏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吴社章及梁天宁、戴曙光等多位资深律师出席了本次挂牌仪式。

   挂牌仪式上,周泽华主任进行了致辞。周主任对日月明的发展历程、业务特长、法学研究、文化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介绍。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秉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之宗旨创办并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国办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2001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律所不但注重实务办理,同时,重视法学理论研究也有着优良传统。律所与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开展共建,将使双方的交流更为常态化、规范化,既为高校师生提供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也为律所法学理论研究提供有力支持,期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为培养法学人才、推动法治事业的进步作出贡献。

   随后,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王新生进行了致辞,讲述了与日月明律师事务所的渊源,充分肯定了日月明所的办所理念、专业水准及团队精神。王院长对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办学理念、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发展战略等进行了介绍。王院长表示,本次与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为法学院学生的实践教学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今后,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每年将选派一定数量的法学优秀本科生及研究生到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学习。同时,双方应加强学术交流,就法学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研究进行合作。王院长进一步强调,增进律所实务与高校合作与交流,对推动司法实践工作与法学理论研究的有机融合、实现法律人才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是双赢。

   周云鹏副院长致辞,对本次合作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寄予很高的期望,周副院长表示,理工大学在法学教育中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所占比重非常高,近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研究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希望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后,律所能与学校共同培育人才,学校也能给律所的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希望双方以此次共建为契机,加强交流,能在多层次、多领域展开全方位的合作。

   王新生院长、周泽华主任共同揭牌,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正式成为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王新生院长代表长沙理工大学文理学院为周泽华、刘景明、阳学鹏、吴社章、梁天宁、戴曙光等10多名律师颁发聘书,聘请他们为文法学院实践教学指导老师,聘请三年。

   与会专家、学者及律师就“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开发”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气氛热烈。大家表示,此次律所与学校的战略合作意义重大,在打造共建、共创、共享的平台构建过程中,作为法律共同体,应当紧紧围绕法治实践,以法学教育支撑法律实践的人才需求,用法学理论回应司法改革中的现实问题,让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学实践工作在高度融合中得到繁荣与发展,为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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